“缘定征途”活动协议
甲方: 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1):报名成功者本人
乙方(2):报名成功者另一半
(乙方1和乙方2合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拟在海南三亚举办一个征途系列线下活动“缘定征途”线下活动;
2、 乙方(1)和乙方(2)在征途游戏中和实际生活中均为夫妻关系;
依据中华人⺠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上海市松江区签订以下协议:
一.活动及合作概要
甲方将于9月在官网开启线上活动报名,只有符合报名条件(通过征途系列游戏认识后在现实中成为了夫妻的玩家)才会顺利进入活动名单库中,最后甲方从所有参与活动的玩家中抽选若干对夫妻出席线下活动(甲方提供被抽中的若干对夫妻的往返机票、酒店及活动当天的餐饮费用)。
乙方报名后被甲方选中,乙方保证出席并参加线下活动,甲方有权拍摄相关素材,用于后续的宣传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参与活动的夫妻玩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及夫妻关系证明,且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
2.2 乙方承诺在活动结束前,必须保持现实中持续是夫妻关系,不能是已经离异的状态,如发现有作弊、欺骗甲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活动资格,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2.3 乙方各方同意甲方为活动需要有权对其夫妻在海南的行程及活动进行拍摄。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将前述所拍摄的相关素材用于宣传使用。若乙方任何一方拒绝授权甲方将素材用于宣传,视为放弃活动资格,甲方有权将乙方夫妻二人从活动中除名,并有权从候补名单中重新抽取其他夫妻替换。
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各类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直播或其他形式的商务合作等。
2.5 乙方同意在2020年9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后续因任何原因乙方夫妻不能出席并完成海南线下活动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且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6 本次活动,甲方仅提供机票、酒店及活动当天(1天)的餐饮费用,因此甲方仅负责线下活动举办期间的活动现场内乙方的人身安全,其余时间和/或其他地点乙方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人身安全等,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7 如因疫情原因导致本次线下活动被迫中止或取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协议终止前双方已产生的权利义务。
三. 保密条款
3.1甲方为签订、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以及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获知的任何数据、图表、图像、文字或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游戏内相关数据资料、原画、游戏视频、用户信息、甲方客户信息、设计技术、专有技术、业务、产品开发计划和产品价格、游戏内容规划、游戏活动规划、游戏运营规划以及其它信息),乙方在提供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资料等在甲方未予公开使用前,以及本协议内容,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非经甲方书面明示同意,乙方应对所有保密信息采取必要合理的保密措施,避免其被第三人知晓,且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人获知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该等保密义务的保护程度应不低于其对自己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
3.2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合作双方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信息披露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3除本协议规定之合作所需外,未经任何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使用、复制、传播对方的商标、 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3.4上述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提前终止、无效或撤销而无效,本协议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
3.5若乙方违反本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项下由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总金额2倍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 违约责任
4.1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是不真实、不正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或其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构成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同意赔偿协议相对方(以下简称“协议相对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及可能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损害赔偿金、违约金(标准为本协议项下由乙方产生的费用总金额的20%)、向政府机构支付的罚款、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解费、和解费等(以下简称“经济损失”)。此种赔偿不排除协议相对方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法律、法规赋予的关于违约方违约行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实际履行协议直至解除协议。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侵权行为,则被侵权方有权追究侵权方的侵权责任直至解除协议。协议相对方因该违约及/或侵权而享有的权利和救济应在本协议废止、终止或履行完毕后继续有效。
4.2 如果本协议的其它具体条款对一方的违约及违约责任另有明确规定,并且该具体条款的规定与本条的规定不同,则针对具体条款所述的情形,可同时适用本条及具体条款所规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两者如有冲突,非违约方可选择适用。
五. 合作期限及合同终止
5.1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2双方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协议终止:
5.2.1 如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行为,致使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则视为协议终止,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5.2.2协议一方实质违约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或一方违约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3本协议一方破产、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停业、歇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
六. 不可抗力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由于非人力可控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例如国际出口的主干链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方出现故障、火灾、水灾、雷击、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火山爆发、瘟疫和传染病流行、罢工、战争或暴力行为)造成网络不能正常发布以及其它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
七.其他事项
7.1本协议签订之前,如果双方有过任何的口头或书面协议的,如和本协议内容有抵触之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7.2若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现上述条款中未明确及未包含事宜,双⽅应该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7.3 本协议的签订和/或履行并不代表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间合作为普通的商业合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7.4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7.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